(一)购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
(三)销售方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第一步:纳税人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申请审批表》;
第二步:纳税人提交资料:
纳税人将填写好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申请审批表》连同其他材料提交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窗口。
第三步:审核签署意见:
综合管理窗口人员受理材料,对静态资料审核后签署意见报分管科长;分管科长审核后签署意见退回综合管理窗口人员认证丢失发票存根联,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申请审批表》盖章后退还纳税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