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报告》,1份
(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已申报退税的提供复印件)
(三)税收通用缴款书(已补税的提供)
(四)出口发票复印件
(五)载有《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一)外贸企业在向海关办理货物退运手续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二)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1、出口企业提供的证件、资料齐全、合法、有效;
2、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应与原件相符,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
3、《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报告》填写完整、准确,与提供的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上相关内容一致,签字、印章齐全;
4、已退税额、应补税款等计算准确;
5、对需要补税的,应已结清应补缴的税款;对应冲减免抵额的应做冲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