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1份
(二)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复印件和分批单
(四)载有《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一)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1、出口企业提供的证件、资料齐全、合法、有效;
2、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应与原件相符,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
3、《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表》填写完整、准确,填写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等资料相关内容一致,增值税发票上有多行购进货物信息的应按行填列,签字、印章齐全;
4、可抵扣税额计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