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持上述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管理岗办理申报事宜,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将申报信息采集录入《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然后打印出《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交由纳税人签字或盖章。
1、纳税人以“银联卡” 缴纳车购税,税务机关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纳税人开具《税收通用完税证》作为完税证明,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刷卡窗口”刷卡缴纳税款。
2.纳税人以现金缴纳车购税,携征收机关开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自行到国税机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然后,携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收据联,回征收机关原经办窗口,领取《完税证明》。
征税车辆在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车辆购置税征税专用章。
对纳税人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