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一)纳税人领取《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
(二)《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填写齐全并加盖公章后,到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处加盖税务机关章,窗口人员应审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三)纳税人持《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到青岛日报社登报申明作废;
(四)将“声明作废”的广告词剪下,贴在《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遗失声明广告词”一栏,并在旁边注明“刊登日期为〈青岛日报〉X年X月X日X期X版”
(五)将填写完整的《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交到综合服务岗办理补办手续。
第一步:填写报告表。
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2份。
第二步:将填写完整的《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交到综合业务窗口办理补办手续。